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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商铺时应注意四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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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v9178.com 2006-11-29 0:00:00 |
在日前结束的本市首届商业房产交易会上,投资者纷纷看好商铺的预期收益,商铺热在继续升温。对购房者来说,购买商铺与购买住宅相比,既有共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如购商铺是不能进户口的。一般来说,购买商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购买商铺前应向房屋所在区的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所购房屋的权属状况,包括是否抵押、是否受司法限制等。因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就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若购买了被设定抵押权的房产,购房者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受司法限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二、在签合同时,购房者应向房产商确认所购房屋用途确实是商用,并在合同中注明,防止开发商“偷梁换柱”,以住宅房冒充商用房,必要时可去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用途。
三、购房者购买商铺,相当一部分人看中的是房产商的承诺,如售后包租,每年的收益率百分之几。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如果商铺尚未竣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所以上述承诺只能适用已竣工的商品房,而且房地产市场风险较大,购房者要慎重评估房产商的承诺得到兑现的可能性有多大。
四、尽管本市内外销商品住宅已实行并轨,但商用房仍有内、外销区别。购房者在购买商铺之前,应先问清房屋具体是内销,还是外销,以免签了合同却办不出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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